宁波: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

房产资讯 发布时间:2025-03-24 17:13:16 来源:财联社
【宁波: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财联社3月24日电,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统称为申请人),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该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施行。
免责声明:
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及意见,也不构成投资建议,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楼市信息,仅供参考或借鉴。但因所在楼盘数据受市场影响会有所波动,故最终数据需以开发商公示为准。如本站所上传文字或图文涉及侵权,请拨打我们的热线18938747068与我们联系,本站将于第一时间删除。
无忧APP,无忧找房,下载

下载APP

无忧APP,无忧找房,下载 无忧找房 找房无忧